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外事处是在学院领导下,管理全院涉外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在我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教委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外籍专家(教师)聘请工作
(一)拓展外籍专家(教师)聘请渠道,为聘请优秀外籍专家(教师)提供保障。
(二)与求职人员进行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谈判,确定人选及待遇。
(三)向市教委、市外办书面行文,给新聘外籍专家(教师)寄发正式邀请函。
(四)给外籍专家(教师)办理在校工作所需的一切居留手续。
(五)与外籍专家(教师)签订合同,落实教学任务。
(六)负责外籍专家(教师)日常生活管理和服务。
(七)作好对外宣传工作,向外籍专家(教师)介绍中国的历史、文化、教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政策等。
二、派出工作
(一)积极与国外建立校际交流关系,开拓派出渠道。
(二)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出国人员的选派工作。
(三)协助办理出国人员的有关手续。
(四)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出国人员的人事关系、待遇等方面有关问题。
(五)加强与在外人员的联系,并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六)协助办理回国人员的有关手续。
三、国际交流工作
(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和争取国际交流项目。
(二)加强与国外院校联系,建立国际交流项目。
(三)引进和争取国内外学术团体来校讲学和交流。
四、接待工作
(一)负责来校的外籍团体、个人的迎送工作。
(二)安排来校外籍人员与有关人士会谈。
(三)负责来校外籍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五、外事服务工作
(一)负责提供来校外籍专家(教师)、临时外宾的食宿及生活设施的配备和管理。
(二)办理短期来校居住的外籍人员的居留手续。
六、行政工作
(一)负责安排和协调本处人员的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负责全院外事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做好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核工作。
(四)向外事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国家安全和保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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